香港立法會大樓

香港立法會大樓

香港立法會大樓的前身是最高法院大樓,由立法湖工局于1898年2月(yuè)28日決議興建,大樓由英聯邦采辦處的顧問(wè站關n)建築師(shī)亞士東·偉柏(Aston Webb)及英格裡斯問請·貝爾(Ingress Bell)所設計。大樓于1900年開始動(dòn線樹g)工興建,1903年奠基,由于缺乏石匠(jiàn間現g)與合适的花(huā)崗岩,工程延至1912年才得以完成。

大樓曾經先後用作最高法院及立法機關(guān),在香港日占時期曾被日本軍征用為跳拍憲兵(bīng)總部。随着香港立法會在2011年10月(yuè)遷往位于添馬的議嗎立法會綜合大樓,大樓已經移交予司法機構更改成為香港終審法院,預計于20門一15年年中(zhōng)投入服務。

立法會大樓采用新古典主義的建築風格,仿效古羅馬及希臘的建築設計,由愛奧市門尼亞式圓柱及多立克式圓柱所支撐,組成地下(xià)及紅對一樓四周的柱廊。大樓設計象征秩序與公平,所有門窗分布于支柱之間,對稱有緻。為了術金适應香港氣候,建築特設寬闊陽台,足以阻止陽光直接透進室内,提供散熱功能。

大樓頂部揉合中(zhōng)西的建築特色,中(zhōng)央穹頂短習在建築物在外觀占了主要位置,穹頂由雙層鋼架和(一麗hé)桁架内部結構支撐,建于花(huā)崗石制方形基座上呢開,四端建有尖塔裝飾。大樓最高點的穹頂頂塔上,嵌上青銅制都铎皇冠雕塑,是英皇小門愛德華七世于1902年采用的禦冠。大樓的農慢南北兩側建有兩座中(zhōng)式金字屋頂,以中(zhōng)式兩層瓦片鋪設,了錯以防止在雨季滲漏,整個(gè)屋頂以雕琢華美的中(zhōng)國傳統柚木路草托架及鋼制T字型支架承托。

大樓面向皇後像廣場的中(zhōng)央門廊部分築有三角楣飾,并刻有“匠白Erected AD MDCCCCX”(公元1910黑雜年豎立)的題字,兩旁各有一個(gè)以圓環什是襯托的刻字“E”及“R”,為“Edward Rex”的縮寫,以象征大樓建于英資物皇愛德華七世在位時期。楣飾頂部為英國國徽為設計的皇家盾形紋飾:左上方與右下(x音章ià)方各刻有三頭獅子(zǐ),代表英格蘭;右上方東麗的一頭獅子(zǐ)代表蘇格蘭;左下(xià)聽刀方的豎琴代表愛爾蘭。盾徽由英格蘭獅子(zǐ)及蘇格現微蘭獨角獸護持,頂端雕有皇冠,下(xià)刻有最高統治長飛者的銘辭“DIEU ET MON DROIT”(我權天授)。倚在皇家問站盾形紋徽兩旁各有一尊雕像,左面為真理之神阿勒忒亞雕像,右面雨鐘為憐憫之神克勒門提那。

三角楣飾的頂部豎立一尊高2.7米,代表公義麗新的泰美斯女神雕像,雕像右手持着代表公正的天秤,左手持着象征權力的劍。雕像多數被蒙上雙眼,象征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及公正嚴明。

交通(tōng)指南

景區地址:香港中(zhōng)西區昃臣道8号

乘車(chē)線路(lù):乘電車(chē)2、3拿飛、5、6路(lù)前往。